案件背景:
王女士与李先生结婚十年,育有一子。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原因矛盾不断,长期分居,感情破裂。王女士欲起诉离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较大,僵持不下。
办案经过:
接受王女士委托后,我并未急于启动诉讼程序,而是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感情现状及真实诉求。通过多次沟通,我发现双方虽感情破裂,但对孩子都十分疼爱,且均希望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基于此,我决定采取“以孩子为纽带,促进双方理性沟通”的调解策略。一方面,我向王女士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对孩子心理的影响,引导其理性看待离婚;另一方面,我与李先生沟通,从法律角度分析其诉求的合理性,并引导其考虑孩子的感受。
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李先生享有探视权并承担相应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在照顾女方及子女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分割。
案件结果:
本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避免了诉讼可能带来的对抗和冲突,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孩子的利益,也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律师点评: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涉及情感、伦理、法律等多方面因素,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二次伤害。作为律师,我们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具备人文关怀,善于倾听、沟通和引导,帮助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