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一套。交房后,李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遂委托我代理此案,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我立即着手收集证据材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质量鉴定报告、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同时,我注意到合同中存在一条对李某不利的格式条款,约定“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应在30日内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为规避该条款的不利影响,我指导李某在收房时即对房屋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庭审中,我围绕房屋质量问题、合同条款效力等焦点问题,结合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质证,并指出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加重了买受人的责任,应属无效。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李某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律师点评: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作为律师,我们要善于发现和运用证据规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及时发现并规避对当事人不利的条款,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