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07 11:03 浏览次数:次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有效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扣押侵权物品的权力。商标侵权扣押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法是我国商标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在商标侵权扣押方面,其为执法行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例如,当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有商家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时,就可以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采取扣押措施。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商标法》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时,可以行使的职权。其中包括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这一规定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比如,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工商部门接到商标权利人的投诉后,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某仓库内存放有大量疑似侵权商品。此时,工商部门就可以依据该条规定,对该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有证据证明的侵权物品进行扣押。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侵权商品继续流入市场,进一步扩大侵权影响。
商标侵权扣押并非随意进行,而是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要求。首先,执法部门在实施扣押前,必须有证据证明存在商标侵权行为。这些证据可以是商标权利人提供的侵权商品样本、销售记录、侵权商品的照片等。其次,执法人员在进行扣押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制作扣押清单。扣押清单要详细记录被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例如,在一次商标侵权扣押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对某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一批涉嫌侵权的服装。执法人员当场向店主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制作了详细的扣押清单,清单上明确列出了服装的款式、颜色、数量等信息。最后,执法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理,不能无限期扣押。
在商标侵权扣押过程中,当事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当事人对执法部门的扣押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认为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则是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例如,某商家认为工商部门的扣押行为没有事实依据,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工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当事人还有权要求执法部门妥善保管被扣押的物品,因执法部门保管不善造成物品损坏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
商标侵权扣押后的处理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经过调查,确认被扣押物品确实属于侵权商品,执法部门会依法对侵权商品进行销毁或者其他处理。销毁侵权商品是为了彻底消除侵权影响,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例如,对于一些假冒知名品牌的化妆品,执法部门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被扣押物品不构成商标侵权,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扣押,并将物品返还给当事人。此外,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除了扣押侵权物品外,执法部门还可能对侵权人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处理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起到了威慑侵权行为的作用。
商标侵权扣押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程序要求,在保障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了解这些相关内容,对于商标权利人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应对执法行动以及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都具有重要意义。